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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3年1月21日,国家林业局以“林湿发(2012)341号”文件批复会同县成立“湖南会同渠水国家湿地公园”并开展试点;2013年5月23日,县编办以“会编发(2013)14号”文件同意设立“湖南会同渠水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局”并向市编制部门报批;2013年12月12日,怀化市机构编制委员会以“怀编办(2013)58号”文件批复会同县设立“湖南会同渠水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局”,核定为正科级全额拨款事业机构;2014年6月,县委、县政府批准正式筹建管理机构;2015年10月31日,县政府以“会政办发(2015)38号”文件核定管理局主要职责和内设机构。现管理局共有工作人员14人,内设办公室、生态保护股、科研监测股、旅游开发股、科普宣教股等5个股室,下设林城、青朗、连山3个湿地保护管理站,管理局办公场所设县城东门街242号(原县老干局办公楼)。

湖南会同渠水国家湿地公园主要包括会同县境内的渠水流域,从朗江电站坝址沿河向上至靖州县交界处的渠水河和两岸部分林地,涉及青朗侗族苗族自治乡、林城镇、广坪镇和连山乡。总面积1319公顷,其中湿地面积1014.4公顷,湿地率76.9%。分为以下五个功能区:保护保育区、恢复重建区、宣教展示区、合理利用区和管理服务区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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